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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省双创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9-03-10 16:49:19 | 浏览次数:


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

已经启动啦

关于申报类别、奖励、条件等

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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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2019 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1、双创人才:

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


2、双创团队:

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6个类别。


3、双创博士:

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等5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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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 :

⓵入选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⓶入选双创团队,三年内享受省级财政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⓷入选双创博士,两年内享受省级财政给予15万元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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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双创人才:

⓵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创新类、高技能创新类学位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学位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和取得发达国家医师执业资格卫生创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⓷申报人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⓸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⓹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⓺对于全职引进特别优秀的人才(层次较高,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业绩,同时参考创新类薪酬或创业类地方资助),可以不受年龄、学历学位方面的限制破格推荐申报。各设区市不超过2人。破格申报人选需经设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列入各设区市重点推荐名单。


2、双创团队:

获得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⓵由 1 名领军人才、2 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 专家或 2000 年 1 月 1 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  55 周岁(1964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 周岁(1949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有  5 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 2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 、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 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


⓶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不含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科技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列前2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列前2名)、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核心骨干(列前2名)。服务外包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中国服务外包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⓷申报企业须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 、 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同时,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 专家、省“双创人才”、省“333 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 教授” ; 2、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 、高新技 术企业 、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 ;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4、获得得过省以上有关部门、市、悬(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 30 万元以上的企业。


⓸所在申报单位应自 2016 年以来(截止到 2019年  4 月 20 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 300 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 500 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者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 2016-2018 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 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 领军人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 (列前15名)。


⓹团队成员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 1 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 8000 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完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准,且入选择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 3 年的上述证明材料;或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出资金 100 万元以上。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 团队成员 薪酬不得降低或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3、双创博士:

⓵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⓶创新类申报人应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申报单位工作,入选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创业类申报人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创办申报企业。


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 2019 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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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1、电子材料:

各类项目均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各类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5”)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2、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各相关受理单位(海外引进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


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注!意!

不同项目申报除满足基本条件外

还应具备相应的分类条件

请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查看具体条件

以及原文通知和所需附件


转载来源:旦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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